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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诬陷“性骚扰”的孙灏羽:维权花掉上百万,数千主播解约

时间:2023-05-26 12:11:33       来源:东方资讯

“我是不可能和他们(小慧君、巧乐兹夫妇)和解的,肯定不会。”5月24日下午,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秦皇岛赤度传媒创始人孙灏羽地表示。近日,网红“小慧君”在某平台拥有千万粉丝的账号突然被封引发广泛讨论。有媒体怀疑,去年法院已认定“小慧君”虚构性骚扰,此番封号,可能与她不履行法院判决有关。

法院判决:性骚扰一事是虚构

被“小慧君”指控性骚扰自己的孙灏羽,正是她之前所在MCN机构赤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这几年,公司的艺人离开了五分之四,应聘者都不敢到我们公司上班。从头部MCN缩水成了现在的小公司,损失难以估量。我为了维权花了上百万元,差点把房子都卖了。”


(资料图片)

2020年底,拥有千万粉丝的变装博主“Sien小慧君”在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消息,称被当时的老板孙灏羽性骚扰,自己因此还得了抑郁症。与此同时,赤度公司旗下的另外几名知名主播也出来声援小慧君,“元气落落”说自己也遭遇性骚扰,“老婆爱吃巧乐兹”夫妇则说自己被忽悠进公司。迫于舆论压力,赤度公司与上述主播解除了合约,经营也陷入困境。

▲“小慧君”曾表示“不会拿自己的清白开玩笑”。

今年1月,孙灏羽出示的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2022年6月法院就认定,刘某慧指控的孙灏羽性骚扰一事为虚构。刘某慧(“小慧君”)和姚某杰(“老婆爱吃巧乐兹”夫妇里的丈夫)用舆论施压赤度公司,以实现“低成本”解约目的。法院分别判决刘某慧和姚某杰在其抖音、微博等网络平台账号上对赤度公司道歉、澄清事实,并分别向赤度公司赔偿5万元,承担原告方律师费7000元。

孙灏羽还晒出了刘某慧、姚某杰等人在微信群内商讨策划“造谣”的聊天截图。在名为“血拼赤度”的聊天群中,姚某杰和刘某慧讨论,一个针对“公司”,一个针对孙灏羽(公开发表言论),还有人为他们出谋划策。姚某杰表示“这次就是奔着解约去的”“反正我是把解约费降到最低”。聊天群里还有和上文提及的发声内容相似的文案草稿。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5月21日晚,孙灏羽在自己抖音个人账号上,对网红“小慧君”性骚扰指控案进行了回应。

负面事件导致大批主播离职

天眼查APP显示,秦皇岛赤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孙灏羽为该公司全资大股东。

▲赤度传媒创始人孙灏羽。

资料显示,2020年,赤度传媒属于抖音头部MCN机构,有着“2020抖音20强机构”“抖音十大MCN”等名头,“2020年我们就有好几个百万级别的账号了。”孙灏羽表示,“但我们现在的实际规模比以前要小很多,经历了性骚扰事件之后,我们这几年基本上是举步维艰,很难很难。”

对于记者“现在公司能赚钱吗”的提问,孙灏羽表示:“我们从一个头部公司,变成了如今这样一个小公司。别的公司赚不赚钱我不知道,但我们公司是在往后退。因为公司出现了涉嫌性骚扰的负面新闻,导致很多人选择了离开,当时和公司解约的主播有三千到五千人,其中包括了不少网红。当时公司招聘也是无人问津,基本上没有人愿意来我们这里上班。”

孙灏羽介绍:“接下来可能会发布一个视频,就是对于他们几人恶意造谣诽谤的起诉。2020年,我们最开始就是希望以诽谤罪罪名起诉,但那个时候自媒体的账户是不显示IP地址的,所以起诉的条件不成熟,被法院驳回了。2022年之后,全国互联网开始显示IP,就有了重新起诉的契机。所以我们会在这两天以诽谤罪向对方几个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起诉。”

对于“小慧君”和“老婆爱吃巧乐兹”夫妇账号为何没有收回一事,孙灏羽解释:“最开始的时候,当时我想的是账号不归公司,这样他们做起来也更有斗志。哪怕后面要解约的话,账号也是他们的,是抱着一种‘共赢’的心态。那个时候,没有这么多的心眼去想这些事情,只是把作品的版权签到了公司。”孙灏羽表示,爆出“性骚扰事件”至今,对于公司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关于这个金额,我不太敢说,也不太想给公司惹来太多的麻烦。有很多东西,是无法用价值来衡量的。”

自称两年维权花费上百万

“小慧君”等人虚构孙灏羽性骚扰,面对这样严厉的指控,孙灏羽花了整整两年才自证清白。对于维权成本太高一事,作为当事人如何看待?

▲刘某慧和姚某杰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

孙灏羽表示,自媒体行业最好有一定门槛。“第一,很多人对网上的发言,没有一个法律的意识;第二,有的人可以很轻易地发出一些观点,不需要审核就能发出来。其实,对于网红艺人来说,我特别希望正规化、有一定门槛。我想的是,不能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成为网红艺人,至少应该通过一些考试,比如说经纪人考试,因为这些考试优先学习的都是法律知识。”

孙灏羽感叹,虽然经历了这么久的风波,但自己还算是比较幸运。“第一,我认识他们,掌握他们的身份信息,让我拥有了立案的条件;第二,他们中间有人向我提供了他们涉嫌犯罪的东西,这样我才能掌握相关的证据;第三,我有钱和他们耗时两年去打官司,但这两年也花费了我很多的积蓄,基本上已经把自己掏空了。如果换成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他可能坚持不了两年。我真的是很幸运,要不是这一次小慧君突然被封号,很多网友可能不会重新关注这个事情,也不会知道事情的真相。”

孙灏羽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这两年他为了维权打了不少官司,大概花了100多万元。

记者从他和“小慧君”以及“巧乐兹”夫妇发布的微博看到,涉及的官司起码就有五起,内容包括双方解约、孙灏羽起诉“小慧君” 诽谤、“小慧君 ”起诉孙灏羽名誉权官司、“巧乐兹夫妇”起诉孙灏羽名誉权官司、赤度公司起诉“小慧君”公司名誉权官司等。

为了这些官司,孙灏羽花了很多钱,他给记者发来一张15万元的收据,表示这是某次请律师的费用。“我当时想争一口气,我想的是,就算卖房子,也要和他们打官司。以前我们在北京请了一名律师,光出庭就是15万,这还没算人家的路费车费差旅费,就已经这么多了。你想想打了这么多官司,这几年我消耗了多少?真的差点去卖房子了。”

“可能这些人随随便便一句话,一篇小作文,没有任何的证据,被冤枉的人可能就要跑一年两年。要是维权失败了,这一辈都抬不起头。(想要维权)真的很难。然后呢,就算你证明清白了,热度也过了。其实我在一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但是没有人知道。当初热度很高的时候都在骂我,结果我证明完了之后,又没有舆论热度了。不知道真相的人,一直以为我就是性骚扰。”孙灏羽感叹。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内容节选。

孙灏羽:肯定不会答应和解

据孙灏羽透露,“小慧君”和“老婆爱吃巧乐兹”夫妇均未正式向他道歉过。

“小慧君”5月22日发布微博称,“无论我目前走的这一步是否正确,我都不想再继续沉默。后续我还会继续整理材料,将孙某做过什么事,哪些人向我求救过,以及还有多少和我有着相似经历的人,都一一呈现。”

5月23日上午,姚某杰(“老婆爱吃巧乐兹”夫妇里的丈夫)也通过微博表示:“并没有任何法院和判决认定过我诽谤。孙某这次和两年前一样,再一次用自己的方式解读判决内容,并利用‘所谓的判决’引导舆论。”

但在两人微博的评论区,很多网友表示对他们的言论并不认可。“你倒是说说聊天记录什么回事啊”“聊天记录不解释,讲话避重就轻”……

▲网民在姚某杰的微博下留言。

对于记者“是否会与小慧君等人和解”的提问,孙灏羽斩钉截铁地表示:“肯定不会和解。我已经给过他们机会了,他们当时要是按照判决道歉的话,也不会有今天的事情。他们越狡辩,越是导致了现在的结果。他们现在的态度,是很让我生气的,都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我连一个道歉都等不到。他们的行为,已经让我无法原谅了。”

之前,姚某杰曾发布视频称自己胜诉,并晒出了相关判决书,导致不少网友以为孙灏羽在颠倒黑白。“其实根本不是同一件事情。之前很多网友在评论区给他们取了‘下头夫妇’的外号,说之前对他们印象特别好,知道事情原委后突然间对他们印象不好了。我当时对于被造谣是很气愤的,然后也说了句‘他们真下头’。就这一句话,被他们录屏了,然后把我起诉了,称我对他们造成了侵权;第二,他们当时因为跳槽,导致合同违约,被判了88万元的违约金。当时我也不太懂,说过‘他们因为造谣赔了我88万’,结果被对方找到了空子,对方就说‘这个钱是赔你公司的88万,不是你的,你在直播间的说法有问题。’然后就是因为这两个事情,双方打了官司,就判定我输了。现在他们是以胜诉的那个判决在混淆视听,和我现在正追究的诽谤根本不是同一个事情,没看他们都不敢把具体内容发出来吗?”

▲网红“老婆爱吃巧乐兹”夫妇。

对于未来,孙灏羽表示:“我们打算把他们应有的责任追究完之后,踏踏实实地继续创业,从头再来。哪里跌倒,哪里站起来。”

25日上午,记者尝试通过微博私信联系“小慧君”和姚某杰 ,但对方有隐私设置,需要关注30天后才能私信,未能联系上。

律师:举证困难可由法院请警方协助

对于孙灏羽被网红艺人诬陷性骚扰一事,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张律师表示:“这个问题几乎无解,类似情况确实维权困难,成本高,被诽谤的受害人只能提起法院民事起诉或刑事自诉,但一方面自证清白很困难,另一方面举证自己因此造成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也很困难。”

对于孙灏羽准备以毁谤罪向发法院起诉一事,张律师表示,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诽谤罪是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且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目前看,孙灏羽手上的民事判决书证实对方是虚构的事实,即所谓的性骚扰是捏造的,但孙灏羽还需要尽量收集证据来证实对方的诽谤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诽谤信息被点击或被转发的次数有无达到司法解释要求的5000次、500次。再如给自己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也需要相关证据支撑,以证明属于诽谤情节严重。”

张律师还补充表示:“被侮辱诽谤后可以民事起诉也可以刑事自诉,但确实存在维权成本高、难度大、消耗精力大的问题,在网络侮辱诽谤案中更为明显,但《刑法修正案九》也规定了,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因此,被侮辱诽谤后,收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向公安提出协助取证要求。另外,刑事自诉中主张物质和精神损失可能难以得到法院较多的支持,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侵权诉讼起诉主张诽谤人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

上游新闻记者 金鑫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杨波

责编:王蓉 官毅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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