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待遇
(一)在岗服务政策。
1.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服务地团场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此基础上,对“双一流”高校(石河子大学和塔里木大学参照执行)毕业生每月增加100元工作生活补贴。
【资料图】
2. 社会保险。参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并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 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23年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贴3000元。
4. 由服务单位提供免费住宿。
5.报销交通费和体检费。基层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人员报销初次来疆交通费(不含机票、火车软卧)。在岗服务满1年以上的,基层服务单位按规定报销探亲交通费1次(不含机票、火车软卧)。体检费按规定标准(260元/人)在服务期满6个月后报销。
(二)服务期满政策。
1. 定向招录机关公务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可以报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特设的岗位。
2. 特岗教师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可按规定报考兵团特岗教师。
3. 推荐选任连队“两委”委员。对愿意继续到连队和社区工作的,经组织审查,可推荐为连队或社区“两委”委员人选。
4.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5. 工龄计算。“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6.服务证书。颁发兵团人社局统一定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政策的重要凭证。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发证书,不享受各项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7.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政策咨询电话:
0991-3700361、0991-3797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