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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徐鹏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近日与西宁市水务局联合举行“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双方签署《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
湟水河是黄河上游重要支流,发源于青海省海晏县,流经西宁、海东市,在甘肃省永靖县汇入黄河,在西宁境内流域面积7335平方公里,河长95.9公里。西宁地处湟水河谷地,是青藏高原唯一人口过百万的省会城市,作为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特殊而重要,在维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
专项行动要求开展湟水河流域(西宁段)水资源保护,旨在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立足水资源业务管理、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持续关注湟水河流域水资源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行为的法治化、规范化。持续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围绕地下水、河道、水利工程保护等方面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着力提升西宁湟水河流域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